公 示
依据《关于做好2018年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常教人【2018】19号),我校在前期教师自主申报的基础上,经学校行政综合考察,拟推荐陈亚兰老师参评。
特此公示,公示期为两天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校长室提出。
新北区龙虎塘实验小学
2018、6、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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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新苑五路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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